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同時具有2種以上工作者,應以何種身分參加健保?

如屬專任與兼職者,應以專任職務參加全民健康保險。第1類被保險人不得為第2類及第3類被保險人,第2類被保險人不得為第3類被保險人,第1類至第3類被保險人不得為第4類及第6類被保險人。

同一類具有2種以上被保險人資格者,應以主要工作之身分參加全民健保,主要工作之認定,應以被保險人日常實際從事有酬工作時間之長短為認定標準,如工作時間長短相同時,以收入多寡認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