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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禮堂時段如何計費?假日、非假日及連續使用如何收費?

(一)場租費4,000元、冷氣空調1,300元、水電費(未使用冷氣空調)200元;另加收保證金10,000元。(使用後退還)另場地佈置、裝卸、預(排)演及延長使用時間者,其計算方式以每小時比例計費,未滿一小時者,以一小時計算,其延長使用時間以二小時為限,並需先經管理機關核准。

(二)申請使用非假日之上、下午時段者,場地使用費之基本費以八折計收。申請人每週定期使用連續在三個月以上者,場地使用費之基本費以七折計收每次使用期間不得超過六個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