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松山區公所文化藝廊借用申請

本所文化藝廊位於行政中心9樓

開放時間為公所上班時段週一至週五上午08:30~12:30及下午01:30~05:30(如遇國定列假日休息)

欲申請使用者,請備妥下列資料向本所申請:


1.臺北市松山區公所文化藝廊展出申請書

2.作品照片2~3張


如有相關問題,請電話洽詢承辦人秘書室-蕭小姐,聯絡電話(02)87878787分機15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