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替代役如何徵集

82年次以前替代役體位:依據優先順序為「出生年次」、「抽籤日期」、「籤號」。


82年次以前常備役體位:

1.106年12月31日前已抽陸、海、空軍籤號者:依「原軍種」人數比例列徵,復依「出生年次」、「抽籤日期」、「籤號」徵集入營。

2.107年1月1日後抽籤者:依序以「出生年次」、「抽籤日期」、「籤號」徵集入營。


83年次至93年次常備役體位:

1.一般資格替代役:中籤者依錄取籤號順序依序徵集入營。

2.專長資格替代役:中籤者依內政部役政司公告之指定梯次徵集入營(依役男選擇之役別及抽籤號)。


94年次以後替代役體位:依據優先順序為「出生年次」、「抽籤日期」、「籤號」。


家庭因素替代役:依市政府核定家庭因素替代役順序先後徵集入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