義務役在營軍人家境困苦可申請安家費三節生活扶助金,須備:1.全戶最近1年各類所得及財產歸屬資料清單(至國稅局松山分局申請)2.罹患嚴重傷病證明(如:醫院診斷證明書、重大傷病卡或身心障礙手冊等)3.低收入戶卡、榮民就養證明、安置機構收容證明、在學證明(或學生證蓋有註冊章戳)4.受領家屬郵局存摺帳號影本5.在職證明(或現職薪資證明)6.如遇特殊情形者之相關證明文件(如:離職證明、入監證明、失踨證明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