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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應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入營時程申請須知

一、申請對象:

(一)83至93年次尚未列入梯次徵集之役男,可於113年6月30日以前畢業(含休、退學)等緩徵原因消減。

(二)限制條件:

 1、已列入梯次徵集對象者。

 2、具相同等級學歷(含休、退學)曾核准延緩入營者,不得申請延緩入營。但於就讀相同等級學歷期間,因就學、延畢或暑修等原因,曾申請延緩入營者,不在此限。


二、受理期間:

(一)優先入營:

1、申請期間:113年5月10日起至113年6月11日止。

2、放棄期間:113年5月10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。

(二)延緩入營:

1、申請期間:

(1)陸軍:113年7月1日起至113年11月29日止。

(2)海軍艦艇兵、海軍陸戰隊及空軍:113年7月1日至113年10月31日。

2、放棄期間:

(1)陸軍:113年7月1日起至113年11月29日止。

(2)海軍艦艇兵、海軍陸戰隊及空軍:113年7月1日至113年10月31日。


三、申請作業方式:統一採取網路申請方式辦理,相關作業規定及申請請上內政部役政司全球資訊網主題單元「役男入營時程申請系統」https://www.ris.gov.tw/military-priorityEnlist/app/early/login查閱,並於受理期間,完成網路申請作業並取得申請序號。